為了支持被聯邦政府針對的華人教授,華促會加入了其法庭之友書狀
今年秋天,華促會在一份支持陶豐教授(Feng “Franklin” Tao)的法庭之友書狀上聯名簽字。陶教授是堪薩斯大學的一名工程教授,他被美國政府指控欺詐。
(法庭之友書狀英文為Amicus Brief,是指既非原告、也非被告的第三方,為其中一方當事人出具的訴狀,只需要對該案感興趣、滿足一定條件的個人或機構,都可以出具。)
陶豐2002年來到美國,在普林斯頓大學完成了他的博士學位,之後還進行了一段時間的博士後工作,然後成為了一名教授。陶教授是美國聯邦政府根據美國華裔科學家和研究人員的祖籍而不是涉嫌犯罪活動,而試圖打壓的最新案例。
陶豐教授被訴何事?
美國政府控告陶豐在受雇於美國堪薩斯大學,並獲得美國聯邦機構資助的情況下,並沒有在利益沖突表上披露他被中國福州大學錄取為全職教授的情況。
陶豐因電子交易欺詐和虛假聲明等10項聯邦重罪被起訴。如果罪名成立,他可能會被判最多25年聯邦監禁以及最高250萬美元的罰款。
陶豐的律師認為,不公開不是犯罪,並強調陶豐沒有被指控盜竊、間諜或不正當分享敏感信息等事項。
為何美國政府對華人學者和科學家有偏見呢?
美國司法部(DOJ)正在起訴陶豐,作為其遏制美國公司知識產權盜竊的 “中國倡議 “(China Initiative)的一部分。在時任美國司法部長傑夫·塞申斯(Jeff Sessions)的領導下,該計劃於2018年11月啟動,而在現任司法部長威廉·巴爾(William Barr)的領導下,該計劃還一直在延續。自該計劃啟動以來,司法部已經對在美國工作的研究人員、教授、美國情報官員和中國公民提起了多起訴訟。
為何法庭之友書狀非常重要?
司法部表示,他們認為對陶豐的起訴是一個新的藍本,打算在其他案件中遵循。這令人震驚的,因為陶豐並沒有被指控盜竊或間諜罪。他只是填寫利益沖突表格不當。政府將本應作為人事問題處理的文書工作錯誤定性為犯罪。
類似陶豐這樣的案件遵循著一個相似的模式:政府聲稱某學者或科學家並沒有在利益沖突表格中披露他們與一所中國高校或人才計劃之間的關系。
幾乎在所有這些案例中,問題都是不披露和不了解如何填寫表格,而不是試圖欺騙或欺詐。他們的簡歷、履歷和出版物中往往會列出他們的中國背景。
陶豐的律師提出了撤銷案件的動議,但法官在11月駁回了這一動議。陶豐的案件仍在向前推進,將為政府以這種模式提起更多訴訟打開了大門。
為何華促會聯合署名了陶豐的法庭之友書狀?
華促會在反對政府針對華人科學家和研究人員的種族偏見上有很長的歷史,包括1999年對華人科學家李文和的逮捕一案。李文和在位於新墨西哥州的加州大學洛斯阿拉莫斯國家實驗室(the Los Alamos National Laboratory)工作,他被訴了59項罪名,並被單獨監禁了278天,且不得保釋。最終,作為認罪協議的一部分,他只被指控一項不當處理敏感文件的罪名,其他罪名均被撤銷。
華促會當年是一個機構聯盟的成員,該聯盟開展了一場全國性的運動,動員美國華人社區為李先生辯護,並組織其他在洛斯阿拉莫斯國家實驗室工作的亞裔美國科學家一起行動。
2015年,華促會也支持了郗小星一案。郗小星是天普大學(Temple University)的一名物理學家,他在2015年被政府指控非法與中國的同事分享有關超導裝置的信息。當郗小星展示了他分享的內容都是公開信息後,政府最終放棄了起訴。華促會以策略性的溝通方式,支持其家人提高該案的影響力,並為郗小星在灣區大學校園舉辦巡迴演講。
我們對這些過於激進和歧視性的調查感到擔憂,這些調查基於人們的祖籍或與中國機構的聯系將其視為威脅,並對科學交流和合作產生了寒蟬效應。
除了以上案例,華促會還在支持哪些華人學者與研究人員?
今年10月,華促會向新任加州大學主席Michael V. Drake 博士致信,信中我們對來自中國的訪問學者、以及華裔教師、研究人員和學生所遭遇的敵對氛圍深表關切。
華促會申請與加州大學進行直接交流,來探討學校如何保護其多元化社區的公民權利、自由與尊嚴,包括那些正遭受政府權力濫用不利影響的華裔們。
我們正在等待加州大學的回復。
情況在拜登/哈裏斯的政府中,會有哪些改變?
無論拜登/哈裏斯政府會如何處理中美關系,共和黨看上去將會繼續他們的反華言論,並將中國與華人描繪為敵人。這些言論會導致針對特定人群的種族偏見、監視以及仇恨犯罪,就像在9/11事件之後,我們曾在阿拉伯裔、中東裔和南亞裔社區中見到過的一樣。
目前的言論也因COVID-19的流行而變得更加復雜,這導致了針對亞裔美國人的騷擾和種族主義事件的增加,我們通過我們的報告中心 “Stop AAPI Hate”記錄了這些事件。
華促會將持續關註這一事件,繼續反對有傷害的政策以及為亞裔美國人和訪問學者的公民權利發聲與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