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舊金山——華人權益促進會(CAA)與亞裔法律保護和教育基金(Asian American Legal Defense and Education Fund,AALDEF)聯合其他31個亞裔團體一起成為支持哈佛大學有種族意識錄取的非當事人意見陳述。美國最高法院最近批準了「學生爭取公平錄取」(Students for Fair Admissions,SFFA)訴哈佛大學和「學生爭取公平錄取」訴北卡羅來納大學這兩起聯邦訴訟案的訴訟請求書,允許如今帶有保守傾向的法院在2022年秋季開始對這兩起案件的核查。

我們的法庭之友簡報( amicus brief)消除了將亞裔與其他有色人種學生對立起來的迷思,並強調了在SFFA試圖推翻一項在40年的既定法律之後收回平權法案這一舉動背後,冷酷無情的種族主義行為。

這場訴訟是由反民權活動家Edward Blum提出的,目的是推翻幾十年來促進多樣性教育利益的整體招生政策。最高法院的決定將在未來幾十年內對全國的公立和私立高等教育機構產生潛在的影響。

亞裔美國人在社會上的確面臨種族歧視。隨著排外心理和仇恨犯罪的不斷發生,現在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需要用平權政策,來承認和補救正在發生的和新出現的差異。

在下級法院整個審理過程中,訴訟沒有提出在招生過程中對亞裔學生采取負面判定的證據,也沒有亞裔學生作證說他們遭遇歧視。盡管如此,SFFA還是尋求徹底地取消為了解決對亞裔學生的偏見或不公平待遇而存在的種族意識計劃。

這些案件是我們尤其關心的——華促會成立於1969年,旨在解決製度性的種族主義問題。種族主義結構性地將美籍華人排除在勞動力市場的主要部門、晉升機會、重要的公共資源和服務,以及參與地方、州和國家層面的公民事務之外。50多年來,華促會將平權法案作為一個重要的政策工具,在上述領域和其他領域促進美國華人的公平和平等。

華促會自成立以來的首要任務是讓亞裔平等和公平地接受高質量的公共高等教育。1974年,華促會在劉訴尼科爾斯(Lau v. Nichols)一案中為公立學校成千上萬的、講中文的學生爭取並贏得了權利。

在2021年,我們成功地爭取到在本科生錄取中排除了SAT和ACT的分數——華促會一直為反對加州大學對亞裔的歧視性或偏見的政策而鬥爭。當加州州立大學拒絕為需要英語幫助的移民學生提供服務時,華促會也阻止了它的發生。

沒有平權法案,華促會不可能在當地和全國範圍內取得上述和其他成果。通過平權法案及以後的工作,華促會將繼續為學生爭取權利,使他們能夠進入種族多樣化的公立學校、學院和大學——它們應是被普及的、高質量的、無費用的和免學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