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n Chen於1月在休斯頓市政廳抗議SB147法案。如若生效,該法案將禁止來自中國、俄羅斯、朝鮮和伊朗的公民在德州購買房產或地產。Jon Shapley/Hearst Newspapers

本文刊登於《舊金山紀事報》,作者:Juilie Tang, Lillian Sing

2023年2月17日

當全國大部分地區理所當然地專註於佛羅裏達州在學校中消除非裔歷史的舉動時,一個更安靜但同樣危險的種族主義舉動正在德州和其它地區發生。

德州提議的SB147法案如果頒布,將禁止來自中國、俄羅斯、朝鮮和伊朗的公民在德州購買房產或地產;至少還有11個州正在考慮類似的立法。就像積極推動反變性立法一樣,極端保守的美國立法交流委員會(American Legislative Exchange Council)正在推動許多這樣的法案,作為”示範政策”。

因為亞太裔更容易被識別,這些法律幾乎肯定會對我們社區產生不成比例的影響,並將加強對我們在自己國家永遠是外國人的“黃禍(yellow peril)”觀點。

SB147法案以“國家安全”為由證明其必要性,這個籠統的短語可以推翻美國自由和民主的支柱。該法案認為上述四個國家是美國的敵人,尤其是中國——在目前因所謂的“間諜氣球”的外交影響而引起的部分美國政客的歇斯底裏的驅動下。

無論國家之間的官方外交關系狀況如何,這類反自由市場、基於種族的歧視性限制性契約都是與我們國家的價值觀背道而馳,並在美國歷史上有著不光彩的地位。擬議的德州土地法與過去的種族主義法律驚人地相似。

1913年5月3日,加州通過了《外國人土地法》(Alien Land Law),禁止亞洲移民購買和擁有土地。1920年,沒有資格獲得公民身份的移民被禁止簽訂土地的短期租約,或購買股票公司的股票,也不能收購農業用地。1923年,美國出生的亞裔移民父母的子女或由亞裔移民控制的公司不得租賃或擁有土地。 這些法律是針對日本和中國移民的,是基於經濟威脅的理由。

繼加州之後,有15個州制定了類似的法律。俄勒岡州的憲法規定,”中國人”(Chinaman)不能在該州擁有財產,但”外國白人”(white foreigners)可以享有與本地公民相同的所有權。幸運的是,這些歧視性法律最終被最高法院在“富士君訴加州”(Sei Fujii v. California)一案中以違反第14修正案的平等保護條款而被推翻。

SB147法案無視這段歷史,發出了質疑亞裔對美國的忠誠度的、令人不寒而栗的信息。這永久化了亞裔是“永遠的外國人”的刻板印象。

從表面上看,SB147法案豁免了美國公民。但不難想象,美國公民同樣將面臨該法案帶來的各種後果。

請設想以下假設:一個韓裔家庭聯系房地產經紀人幫助買房,該經紀人不了解法律的細微差別,或不願意核實他們的移民身份,或根本不了解南北韓的區別,直接拒絕與該家庭合作。如果中介本來就不喜歡亞裔,SB147法案就提供了一個現成的歧視借口。

雖然這種駭人的情況聽起來難以置信,但德州的許多亞裔卻不這麼認為。

像章郭(Kuo Zhang,音譯)這樣受到驚嚇的德州華裔告訴《達拉斯晨報》說,該法案可能影響他們的計劃:”我的丈夫和我正在期待一個孩子,我們正計劃為大家庭買一套房子。” 一位名叫吳偉(Wei Wu,音譯)的德州農工大學畢業生將這些法案描述為充滿仇恨和歧視的法案,並說:”我們生活在這裏,我們交了稅,我們在這裏尋求我們的夢想;我們不應該被歧視。”

即使妳全盤否定這些恐懼,我們的國家也是基於法治的。作為前法官,我們認為SB147法案及其在其它州的類似法案違反了《憲法》第14修正案的平等保護和正當程序條款以及1964年《民權法案》的第六章。此類歧視性法案不僅違反了美國憲法的公平和平等保護的基本原則,而且也違反了我們國家最基本的道德和正義感。它們是對我們過去最黑暗、最醜陋、最充滿仇恨的時期的可恥回溯——那個我們勉強幸存下來的時代,那個我們曾想象我們的國家已經越過那道坎的時代。

去年,美國剛剛經歷了反亞裔仇恨犯罪339%的增長。SB147法案和蔓延到全國的類似立法將重新針對亞太裔。這些法案是仇外的,違憲的,不應該被通過。

Lillian Sing和Julie Tang是舊金山高級法院的退休法官,也是慰安婦正義聯盟的聯合主席。